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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一方出轨导致离婚,无过错方能否要求赔偿?
2019-06-24 11:07   评论(0)

配偶出轨了怎么办?如果无法原谅,离婚就成了唯一的解决方法。那一方出轨另一方提出离婚,能否同时要求赔偿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由配偶中有重大过错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的一方在离婚时赔偿配偶另一方所遭受的精神损失和财产损失。


因此一方出轨导致离婚,另一方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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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解读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该条确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保障。


离婚损害赔偿是建立在侵权责任之上的。造成离婚损害赔偿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既可以是侵害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也可以是侵害婚姻当事人的人身权。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应适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


依据侵权法的一般原理,侵权行为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也是以此为基础来构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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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违法行为

首先,必须具有违法行为。有配偶者的一方行使了婚姻法所限制的破坏双方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即《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夫妻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之一的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损害结果

损害结果的发生是赔偿的前提条件。从婚姻法的规定来看,这个事实是以离婚这一结果来表现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是因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才能够请求赔偿。如果没有出现离婚这一最终结果,即使这些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也不能请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不同的4种情形,其所造成的损害亦有所不同,以下予以简述:


在重婚情形下,毫无疑问,重婚行为会使另一方配偶精神上产生极大的痛苦。如果因重婚导致离婚,重婚一方已经受到刑事处罚,那么配偶另一方可否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重婚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呢?


我们认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这种赔偿不以重婚方是否受到刑罚处罚为条件。一方因重婚给对方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另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来源: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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