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小伙伴大家好!这里是爱吃各类零食小吃却为垃圾分类苦恼的伟天小编。
坊间盛传,不,官方文件公布,西安市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实行垃圾分类!周日起床,小编可能就会因为不懂垃圾分类被扔进有毒有害垃圾中!
实际上,国家在2017年就已经开始推动垃圾分类;
今年4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正式决定,在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46个重点城市(以下简称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基础上,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前段时间上海等地已经全面开展,全国掀起垃圾分类热潮。大西安也于今年4月28日发布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并在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还有两天!!
还不会垃圾分类的小伙伴快来跟小编一起学习吧!
西安市的生活垃圾分类采用四分法,以此为准!!!千万不要想当然: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物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和织物等; (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三)厨余垃圾,是指家庭废弃的有机易腐生活垃圾,包括固体食物、蛋壳、瓜果皮核、茶渣等和果蔬、水产市场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废弃菜叶、水果、鱼虾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卫生巾、一次性纸尿布、餐巾纸、烟蒂、清扫渣土、大棒骨、贝壳等。
不光要知道怎么分类,还应当要知道如何投放,敲黑板!
垃圾分类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均有权向城市管理部门举报、投诉。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和依法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违反该规定要被处罚的,甚至会影响个人征信!
(一)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将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的个人不良行为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二)单位和个人随意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当然,表现好有奖励,大红花一朵~
那么问题来了,请问大红花属于什么垃圾?
当然,积极配合的小伙伴们也是可以获得奖励的哦~
根据该《办法》,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奖励的具体规定由市城市管理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也鼓励企业、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作为奖品通过积分等方式发动个人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以后大西安的同胞们见面之后可能互相打招呼的方式就成为了,,,,
今天你是什么垃圾?
编辑:史雯
内容:呼延俊松
指导律师:薛慧芳